*ST天沃及时任董事长等收警示函,公司被立案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资料图)
8月9日,*ST天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92号《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ST天沃于2023年1 月31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7.70亿元。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母净利润-17.60亿元,同时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预计为4,619.07万元。公司2023年6月29日披露《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39.45亿元,归母净资产为-21.39亿元。
《警示函》指出,公司2023年1月31日业绩预告、2023年3月28日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归母净利润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净资产为负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司文培、易晓荣,时任总经理俞铮庆、彭真义,时任董事会秘书王煜,时任财务总监徐超,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规定。依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了收警示函,*ST天沃的麻烦事还不少。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最新公告中*ST天沃表示,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ST天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天眼查显示,*ST天沃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8.59亿元,主营业务包括清洁能源工程总承包、高端装备研发与制造、军民融合三大板块,涉及能源、环保、电力、装备、军工、船舶等产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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