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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聚焦:吴春红入狱16年判无罪,国家赔314万,案情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2023-06-02 14:41:03 来源:有书快看

“我冤枉啊!”

在河南省豫东监狱,领导正在众人簇拥下视察监狱情况,一名男囚犯忽然举起胸牌,扑通跪在地上大喊冤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大家吓了一跳,所有的目光都齐刷刷聚集到他身上。

领导询问怎么回事?陪同人员忙答:“这人有精神病。”

待领导走后,这名男囚被关了三个月禁闭,每顿饭只给半块馒头。

喊冤的人叫吴春红,2004年因“投毒杀人”被抓,令人奇怪的是,这个不算复杂的案子在审理过程中却经历了一波三折。

商丘中院三次判他死缓,河南高院连续三次退回,最终吴春红被判无期,关押在豫东监狱。

从入狱那天起,吴春红和他的家人坚持写申诉状,为自己伸冤,以至于后来法院曾来监狱协商,答应给他减刑,请他不要再申诉。

对此吴春红断然拒绝, 他表示:自己已下定决心,死也不会认罪。

吴春红究竟是不是被冤枉的?他的申诉最终又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呢?

01

吴春红是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人,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厂,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家里很快便盖起了新瓦房,还装上了电话,当时全村只有两部电话,一部在卫生所,一部在他家。

日子越过越好,吴春红踌躇满志,打算再干上几年,就能把瓦房翻盖成楼房了,谁知一起命案却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2004年11月15日,同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因误食灭鼠药中毒,经过抢救,大儿子脱离了生命危险,可3岁的小儿子不幸身亡。当天下午,王战胜报了警。

警方在村里调查走访中得知,王战胜曾与吴春红因用电量等问题闹过矛盾,案发前一天,王战胜还通过村里的喇叭广播向吴催缴电费,语气强硬,很可能激化了矛盾。

就在同一天,吴春红去王战胜家交电费,据村民王二轩说,电费交完后,他和吴春红先后走出王家堂屋,可到院外却没见吴,等了一会儿,他才走出来。

根据这些情况,警方认为吴春红有报复投毒的重大嫌疑,遂对他拘捕审讯。

一周以后案子就破了,吴春红供认,自己去交电费时,趁人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毒鼠药投入厨房的面粉中,导致王家两个孩子食用毒面粉做的食物中毒,至一死一伤。

2005年6月,商丘中院开庭审理本案。

法庭上,吴春红竟然全盘推翻了以前的有罪供述,称自己从未到过王家的厨房,更没投过毒。

那么,此前他为什么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呢?

02

事实上,本案侦破过程确实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根据法医鉴定,在中毒者胃里发现了灭鼠药成分,但并未检测出面粉,这与本案中两个孩子是“误食了毒面粉做的食物中毒”一说有出入。

其次,在调查过程中,王战胜的家人曾提到几个投毒的怀疑对象,但警方没有进行全面排查,便草率地将吴春红定为犯罪嫌疑人。

另外,案发现场未提取到吴的指纹、脚印、毛发等痕迹,也没有目击证人,所有犯罪事实仅凭吴春红的口供。

而这份口供又是怎么来的呢?

据吴春红本人说:“是审讯人员逼着我认的罪,我不认就打我,还说要把我家人一块抓来,为不让亲人受罪,我只好认罪了。”

从当时提审吴春红的视频中,也能清楚地看到:吴在供述时,一旁的审问人员未做记录,而是拿着已写好的一份笔录。

尽管疑点重重,但对吴春红的翻供,法庭并未给予足够重视。经过审理,法庭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吴春红死缓。

判决书上报至河南省高院,高院经仔细研究认为,本案仅凭被告人的口供,缺少其它证据,故此不能定罪,于是发回重审。

之后,商丘中院又先后两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吴春红死缓,河南省高院两度驳回。

三审三退以后,警方补充提供了一份以“CQT测试法”所做的测谎报告。

“CQT测试法”是上世纪40年代的产物,一套完整的专业测试通常由准绳问题、中性问题以及相关问题等十几道测试题组成。

而根据这份测谎报告,工作人员只是重复问了三遍:“毒药是不是你下的?”吴春红回答了三遍“不是”,随后便得出结论,认定吴春红是在“说谎”——测试之草率简直形同儿戏。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第四次审理了此案,将“死缓”改为无期徒刑,这一回省高院维持了中院的判决。

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为什么会由“死缓”改判“无期”呢?

有专业人士认为,“死缓”改“无期”,说明法院对犯罪事实也发生了动摇,但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最终未按“疑罪从无”的原则,而选择了“疑罪从轻”,看似留有余地,实则不负责任。

更让人扼腕的是,正是这样一纸判决,毁掉了原本幸福美满的一个家庭。

03

俗话说:墙倒众人推,吴春红被抓以后,一度令人羡慕的吴家,在村中已难以立足。

因为被认定为“投毒者”,吴春红名声扫地,家里大人孩子走在路上被村民指指点点,房屋被捅坏、电线被剪断等时有发生,连养的猪和羊也被人牵走卖了。

而曾经红红火火的木材加工生意更一落千丈,为维持生计,吴的妻子不得不远赴广东务工,他的女儿和儿子也先后辍学,早早加入了打工者行列。

2009年8月,吴春红由看守所转入河南豫东监狱服刑。

面对不公正的判决,倔强的吴春红没有认命,他毅然走上了漫长而艰难的申诉之路。

在监狱中,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一面查字典一面写申诉状,因常年熬夜写材料,他的右眼几乎失明。

遇到有领导来视察,他从不放过喊冤的机会,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被关禁闭、挨饿,或者围着操场跑圈,实在跑不动时,看守还要让人架着他继续跑。

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止吴春红伸冤的决心,他一刻不停地写申诉状,究竟写了多少封连他自己也数不清。

为息事宁人,法院派人去监狱找吴春红,许诺给他减刑,请他别再申诉,以后只要好好表现,还可以再减刑。

对此,吴春红一口回绝,他说:“我就是死,也不会认罪!”

案发五年后,吴春红第一次见到了来探监的女儿吴莉莉,他热泪纵横地说:“你要相信,爸爸是冤枉的,爸爸没给咱家抹黑。”

对父亲的清白,女儿自然深信不疑,她也像父亲一样,坚持每周给法院寄申诉材料,并通过网络平台为父喊冤,十几年间,女儿总共寄出了634封申诉信。

2015年,吴莉莉找到北京的李长青律师,请他做代理,为父伸冤昭雪。

吴春红的执着坚定深深打动了李长青,他欣然受命,和另外一名律师金宏伟一起,翻阅大量卷宗,重新梳理案情,抽丝剥茧、去伪存真,不放过案情中任何一个疑点。

为了给当事人早日翻案,两位律师每隔一段时间就跑去法院,询问和敦促申诉的进展情况。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示:吴春红投毒杀人案证据不足,指令河南省高院予以重审。

又经过一年多的重审,法庭最终认为:本案缺乏充足的客观证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改判吴春红无罪,当庭释放。

2020年4月1日,在接到姗姗来迟的无罪判决时,吴春红放声大哭......

04

从2004年被抓到2020年无罪释放,吴春红的伸冤之路走了整整16年,被捕时他34岁正值壮年,出狱时已年届半百、一身伤病。

因为常年写申诉材料,他的右眼几乎失明,在监狱中还得了皮肤病、胃病,出狱后他一直辗转于大大小小的医院诊治伤病。

原先的家早已不能住人,那几间宽敞明亮的瓦房如今显得破败不堪,院落里杂草丛生,加工木材的机器设备锈迹斑驳。

吴春红只得借住在亲戚家,看到同村的村民都住进了二层小楼,他不禁感慨万千,如果没有16年的冤狱,他的日子应该过得和从前一样有滋有味吧?

而最让他觉得亏欠的,还是自己的一家老小。

这些年,失去了顶梁柱,家里负债累累,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妻子直到现在还要去外地打工挣钱,孩子们没有完成学业便早早踏入社会,女儿虽已成家,但26岁的儿子连对象都没有。

吴春红希望能尽快找到工作,重新把落败的家业振作起来,可是,在里面与世隔绝了那么久,年届半百的他,发现自己和现代社会已经严重脱节了。

即便聊个天,人家说的他搭不上话,他说监狱里的事别人又不爱听,至于手机支付、微信朋友圈这些事,他看着既新鲜又纳闷。

此外,他还心心念念牵挂着赔偿的事,外面欠款要还、家里老人养老、自己治病、孩子买房、老屋翻修......一大堆事等着用钱呢。

2020年6月,吴春红向法院提出1872万元的赔偿申请,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医疗费、伤残赔偿等,并要求原审的公案、检查、审判人员赔礼道歉。

几经周折,202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吴春红获赔国家赔偿金314万元。

经济补偿对这个窘迫的家庭或可聊作慰藉,但16年冤狱带来的身心伤痛,也许需要吴春红用整个后半生去慢慢疗愈。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吴春红投毒案”写进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综观全案,在刑侦过程中,警方无视如此之多的疑点而草草了事;在法庭审理期间,历经一审、二审、三审,前后二十几位法官经手,竟也未能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整整16年的冤狱,改变的不仅是吴春红自己,而是一个家庭好几代人的命运!

述往思来,我们期盼吴春红和他的家人能早日走出阴霾,开始新的人生,同时,亡羊补牢时尤为晚,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们也希望这样的冤案不再发生。

作者:老铁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吴春红投毒案:争议的1分钟与被囚的16年》(2020-04-10)

海报新闻《海报直击丨吴春红无罪释放一年后:外面的生活还没学明白,感觉自己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人》(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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